本課程旨在讓學員對本澳行政程序法有較深入的認識,尤其是關於基本原則、程序的一般階段、行政保障三個方面。由於行政程序法屬行政法中的一部分,在課程中會向學員講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知識,使他們更易於明白和掌握行政程序法的內容。此外,為了使學員能把他們的實際工作結合課堂的教學內容,在每次課堂的末段將有約15分鐘的發問時間供學員提問。 第一部份 行政法概論 1. 公共行政與集體需要 2. 公共行政的各種意義 3. 行政法:公法、權力分立、行政合法性 4. 行政組織 5. 層級與授權 6. 行政活動:行政行為、規章、行政合同 第二部份 行政程序法典 1. 行政程序法典為行政法的部分 2. 行政程序之定義及其一般原則;預先執行 3. 行政程序之一般階段:提起、調查、聽證、決定、通知 4. 行政合同之使用及特徵 第三部份 行政保障 1. 行政行為之可訴性;確定性之行政行為 2. 聲明異議及行政上訴;必要訴願及任意訴願 3. 正當性、期限及效果 4. 司法上訴 本課程除學費外,學生需支付MOP100報名費。
上課時間
星期一 10:00-13:00 星期二 10:00-13:00
備注信息
其他費用 MOP 100;聯絡電話 28751510